分户立户
1.分户、立户条件
公民因婚姻、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,申请分户、立户
2.申请材料
(1)、申请人书面申请; (2)、申请人户口薄; (3)、申请人提供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。
3.申请流程
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办理
户口注销
1.应征入伍注销户口
办理条件:公民因服兵役注销户口的,由派出所依据相关手续直接办理户口注销,同时收回身份证。
申请材料:(1)、《入伍通知书》; (2)、户口簿、身份证。
处理流程: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,出具注销证明,并收回《居民身份证》。
2.出国、出境定居注销户口
办理条件:公民因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,由派出所依据相关手续直接办理户口注销,同时收回身份证。
申请材料:(1)、出入境部门签发的注销户口证明; (2)、户口簿、身份证。
处理流程: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,出具注销证明,并收回《居民身份证》。
3.公民死亡注销户口
办理条件:公民因死亡注销户口的,由派出所依据相关手续直接办理户口注销,同时收回身份证。
申请材料:(1)、死者的身份证、户口簿; (2)、卫生部门出具的《死亡医学证明》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。
处理流程: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,出具注销证明,并收回《居民身份证》。